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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是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重点省区之一,工程区包括13个州市、69个县区和17个国有重点森工企业。自1998年云南省实施天保工程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森林管护任务超额完成。2000年至2006年,全省共建设管护站点1320个,共有3万多名森工企业职工和农民护林员参与管护工作,年均完成天然林管护任务1.89亿亩,占国家下达任务数的105%,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管护任务。
二是公益林建设任务全面完成。1998年至2006年,国家共下达云南省公益林建设任务2711.6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34.29万亩,飞播造林615.2万亩,封山育林1241.15万亩,森林抚育220.81万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400.2万亩。
通过规范年度公益林建设作业设计,实行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审计,推行人工造林工程招标制等措施的落实,云南省全面完成了各项公益林建设任务,天保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工程实施前的46.77%增加到了51.98%。三是森工企业富余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天保工程实施前,云南省天保工程区共有国有森工企业职工5.79万人,其中在职职工38867人,离退休职工19029人。
工程实施以来,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党委政府齐心协力,多渠道分流安置森工企业人员,其中通过参与天保工程建设管护分流安置了2.06万人,通过兴办第三产业分流安置4200多人,其余绝大部分实行了一次性分流安置,离退休职工全部落实了社会保障措施,基本解决了云南省森工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问题,确保了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林区社会稳定。四是森工企业的债务得到妥善处理。工程实施以来,已免除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3900多万元;免除世行贷款项目划入天保工程禁伐区的到期欠款债务857.36万元;未到期的债务约1.24亿元,采取延长债务期限的方式(挂账)解决;森工采伐企业因木材停产无力偿还的国有金融机构债务,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已免除5.86亿元。
五是工程建设资金保障有力。1998年至2006年,全省天保工程共投入资金71.9亿元,其中中央安排的天保工程资金46.6亿元,财政转移支付19.9亿元,省财政配套资金5.4亿元,为天保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六是工程区林业产业结构得到逐步调整。结合天保工程的实施,共发展以核桃为主的特色经济林、松脂原料林等共250多万亩;省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工程区林业产业发展,仅第二批扶持项目补助资金就达7400多万元;林下资源开发取得进展,野生食用菌年产值达20亿元左右,出口创汇超过8000万美元,已成为云南省第二大创汇农产品;普洱市松香松脂产量达13万吨,产值10亿元以上;迪庆州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旅游收入突破20亿元,走出了一条不靠砍木头发展林区经济的新路子。
此外,针对天保工程即将到期的实际情况,云南省配合国家林业局天保工程管理中心组织开展了天保工程后续政策调研,对2010年天保工程到期后云南省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森工企业职工出路等重大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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